中央分隔带护栏,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车辆越过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,因为车辆闻入对向车道所酿成的事故一旦发生,其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。而此种情况的产生,又与分隔带的构造和宽度(尤其是宽度)有关,其机率随着分隔带的增宽而下降。
因此,我国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》(JTJ 074—94)规定: 1.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均应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。当中央分隔带宽度大于10m时,可不设中央分隔带护栏;
2.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采用分离式断面时,靠中央带一侧按路侧护栏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。当上、下行路基高差大于2m时,可只在路基较高一例设置。
3.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,原则上应设置活动护栏。
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于分隔带开口处的活动护栏既能起到护栏车辆,保证行驶安全的功能,又因其可以移动,也能使事故处理车辆和急救抢险车辆紧急通过。目前较为普遍使用的活动式护栏是插装式护栏。
|